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在11月2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余欣荣表示,按照《意见》,到2022年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,以此可以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在1万亿斤以上,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80%。
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深入,建设难度日益增大。同时,由于近年来人工和材料费用的增长,建设成本不断升高,迫切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。为此,《意见》明确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。各地要通过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,合理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入。同时,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,采取投资补助、以奖代补、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,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。鼓励地方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。此外,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,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。
更加重视农田质量
“耕地是最宝贵的资源,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。长期以来,耕地建设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、重用地轻养地的现象。”在此前的调研中,江苏省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秦光蔚告诉本报记者,过去,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桥涵路闸等基础设施建设,在耕地地力提升和土壤修复等方面投入较少。由于质量建设投入相对不足,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,需要推动各地将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落实到位。
只有健康的土壤,才能产出健康的食品。余欣荣说,农田基础设施总体薄弱状况没有根本改观,部分地区由于农业资源长期透支导致地力下降、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等问题,迫切需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更加突出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。建设高标准农田,不仅要以保障粮食产能为首要任务,确保“吃得饱”;而且要为提供优质农产品奠定良好的资源环境基础,实现“吃得好”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
《意见》在强调数量要求的同时,也注重质量的提高。《意见》提出,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,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,实行特殊保护,防止“非农化”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。严格耕地占用审批,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,要及时补充,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不降低。探索合理耕作制度,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,加强后续培肥,防止地力下降。
记者采访发现,部分地方存在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重叠的问题。“过去,因为多个部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不同程度存在着底数不清、面积重叠的问题。如今,机构改革把原来多部门的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归并到农业农村部,彻底改变了‘五牛治田’的局面。针对此前农田建设项目重叠的问题,有关部门正进行专项清查。不仅要认真摸清数量,还要把质量摆在突出位置。相信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、科学高效地推进,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。”余欣荣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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